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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绑匪的活警察干:非法绑架、被精神病、逼供致死在中国的实例


 

 

一、党委书记(后妈潘晶)组织恶警非法绑架我的事实

 

概述:本人20131119日遭遇恶警非法绑架:恶警持伪造传唤证骗我开门后非法绑架我,并非法囚禁24小时后再非法劫持到精神病院,全程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

 

具体经过如下:

 

因为后妈潘晶到派出所诬告我,201311191630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谷都派出所恶警梁其行(警号:162744),伙同另外三名恶警均不肯出示证件,也不肯说出姓名和警号,其中一名黑牙恶警手持一张传唤证,传唤证只露出我的名字和公章“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我想仔细看一下传唤证其他内容时就把门开了一条缝,门立刻就被四个恶警拉住了再也关不上了,我看到了传唤证上的时间,当时就给他们指出了已经过期,而且我在自己家里未发生任何治安事件,传唤证上勾选的“根据”项也不对,最严重的事传唤证上没有负责人核准签字,那个公章应该是违规盖上的,这个伪造的传唤证就是骗我开门的幌子(此份伪造的传唤证本人保留至今)。但是已经晚了,他们强行绑架我上了车,并非法囚禁24小时,囚禁地点就在谷都派出所地下室的黑牢房里。黑牢房条件极差,长达24小时我没办法睡觉,只给了两顿盒饭。非法囚禁期间办案组姓郑的恶警对我说:“我们这里不讲事实和逻辑,我们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还说:“我们就可以把你送进监狱,不用经过法院。”看来恶警、后妈要置我于死地。没让我本人签笔录,没有办过任何手续。

我后妈的情况:潘晶,哈尔滨商委老独一处饭店党委书记(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2194910134323,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1302

我亲爹的情况:郭德源,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3194108250913,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1302

我的情况:40岁,女,职业翻译(俄语),善良乐观,品行端正,独立生活多年,平时与潘晶极少来往,谈不上恩怨,被抢夺的财产一部分是我母亲遗产,一部分是我多年工资的积攒。

从我的角度来看,后妈潘晶诬告我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多年以来嫉妒我的人品和才学,迫害我是潘晶多年以来的想法;二是抢夺我的财产,虽然我不是什么富人,但是抢夺不义之财是共产党人的一贯做法吧。另外,关于时机的选择根本不取决于我,要看潘晶什么时候能勾结到能与她一起做恶的足够多的人。

 

二、我差点被精神病

 

非法囚禁期间恶警要求我跟我爸谈,我坚决要求回家再谈,既然是家务事为什么要在黑牢房里谈?恶警都想再劝劝我,我爸推着恶警就出去了,那意思就让我在黑牢房里呆满24小时。囚满24小时后恶警蒙骗我说去精神病院做健康检查,有去精神病院做健康检查的吗?恶警一再要求我说出“自愿”去精神病院,我坚决不说,也不去;而我爸却急躁的说:“不用跟她(指我)说,两个人(指恶警)一架就绑上囚车了!”这样的亲爹也算是丧尽天良了吧!在囚车上,我出于怕被当成精神病治傻、治死的怕心“乖乖”的向我爸承诺交出我的全部房产、存款、后半生收入的80%,虽然是我的辛苦钱但是给他们两个随便用;我爸还加了条件,要求我把后妈的孙子王毅认为干儿子。王毅:小名乐乐,弱智、斜眼、12岁。如果真像我爸说的把我当成精神病,我自己都需要“监护人”了还能照顾一个12岁的大傻孩子吗?

囚车到达精神病院大院里以后停在原地没有走正规挂号的医疗程序,等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女医生来到院子里囚车旁边简单问了我几个问题后,就问我爸:“你把自己孩子送到这里来目的是什么呢?”我爸:“我说了不算。”医生:“你说了算。”多可笑,医生怎么治病我爸说了算???这也暴露的太明显了吧。在公开的官网中查到这个医院和医生的一些信息: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张文蔚主治医师(南朗门诊主任);此医院的副院长任春生曾经在黑龙江省第三人民医院工作多年,与后妈潘晶同乡。

我爸出于讨好、巴结潘晶的目的积极配合这次的绑架行动,但是把亲生女儿的身家性命都豁出去讨好后妈的还是不常见的。

 

三、绑架的收费标准?

 

从海外媒体了解到,北京绑架访民的黑保安,每绑架一次得到200元人民币的报酬。我想我遭遇的这次绑架应该更贵一点吧,因为是专门上门绑架,而且恶警们还伪造了传唤证,没有核准签字就私盖公章应该是要额外加钱的。上门绑架出动了4个恶警、一辆警车;劫持到精神病院出动了6个恶警、一辆囚车;精神病院女医生违反一切医疗程序出洞“服务”,没几千块钱人家是不出来的吧,为什么不马上押着我去挂号而要求我们在精神病院的院子里等着呢,估计是要把钱送到女医生手上,女医生才肯出来;那个副院长也是要打点的吧,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这样算下来,潘晶组织这次绑架的花费至少在2-3万。反正在中国这套体制下,只要花钱警察就干绑匪的活;精神病院也助纣为虐,按照付钱者的要求“治”好人,完全丧失了是非善恶的标准。

潘晶的一个丈夫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打死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我曾经因此而同情过潘晶,但是这次遭遇以后我重新考虑了这件事,潘晶能诬告我就不能诬告别人吗?潘晶的丈夫真有罪吗?为什么潘晶的丈夫未经审判就被打死在检察院里?连罪名都没有就打死了?据说多年以后潘晶从检察院要回13万的补偿金,这是检察院回吐给潘晶的钱?这是那个年代逼供致死的价格吗?如果现在潘晶想打死我,多花钱也能办得到?我没被打死的原因是潘晶差钱?

那么潘晶做坏事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潘晶是退休的党委书记,还能拿到经费吗?如果是组织拨款,那么这些用来做违法事的黑钱是以什么名义拨到潘晶手里的?如果是其他的非法所得,那么可能是勾结管理处(物业公司)违法收费、侵吞他人房产,我们这个小区里有澳门业主给完了钱拿不到房产证的。另外,潘晶的儿媳妇胡群全家做洗钱生意,其名义上开办的幼儿园和“美国EPR英语教育学校”都暗中做洗钱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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