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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

害人能发财呀?!


从网上公开发布的文章中得知一个事实,充当公安机关的奸细,向《公安派出所》举报“法轮功”,就能得到几万块钱的“奖金”——大发不义之财。按文章中写的情况(文章见附),门口的保安从他包里翻出了真相资料就可以打电话给派出所举报他,得到奖金,即获取不义之财!按照这样的制度,奸细只要能证实“罪名”就可以得到奖金!说白了,害人能挣钱(发财)!政府奖励奸细、鼓励害人。

我就联想到了雷洋的案子,近日涉案的5名便衣警员被免于起诉了。便衣警员就是受雇于公安部门的以害人行为换取不义之财的奸细。奸细们在害死雷洋以后,捏造了嫖娼的罪名,并用伪造的发票“证实”了这个罪名,完成了害人的任务,说不定背地里已经“立功受奖”了,发了不义之财的奸细还会被起诉吗?这个结果不意外!

在这样的奖励奸细、鼓励害人的制度之下,我亲爹郭德源连亲人都出卖,谷都派出所绑架、劫持我到精神病院的囚车上,我亲爹亲自押车。我亲爹郭德源这样的加害亲生女儿(指我)的奸细,能得多少奖金?跟这样的亲爹有什么亲情可言。

由此看来,我家小区门口的保安和跟保安鬼混的不三不四的流氓渣子都是公安奸细!我家周围的《特务邻居》也都是公安奸细,他们的目的就是哪怕挑出我任何一点“毛病”,只要能害我,他们就能得到不义之财。

就连我坐公交车的时候,有时会忽然多出很多“乘客”,那就是公安放出来的奸细太多了,有时超过半数的乘客都是便衣奸细,还有时只有我一人是正常乘客。我早就看出他们是奸细,奸细们自己也知道我已经看出他们是奸细了,奸细们为了钱厚着脸。我肯定不会给奸细讲真相的,谁会“牺牲”自己、“成全”奸细呢?奸细不属于不明真相的人,他们故意害人,跟奸细有什么可交流的?!

共产党奖励奸细、利用奸细、操控奸细,为了维持统治呗。换句话说,没有这些奸细卑鄙害人,谁还怕共产党啊?!


附:

《十二年的正法修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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